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名称: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汉语拼音:
Xifu Wuxibao Bai Bai Po Lianhe Yimiao
英文名:
Diphtheria,Tetanus and Acellular Pertussis CombinedVaccine,Adsorb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由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白喉类毒素原液及破伤风类毒素原液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
用途:
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混合前单价原液
2.1.1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制造应符合本品种附录的规定。
2.1.2白喉类毒素原液制造应符合“吸附白喉疫苗”中2.1-2.2项的规定。
2.1.3破伤风类毒素原液制造应符合“吸附破伤风疫苗”中2.1-2.2项的规定。
2.1.4原液检定
2.1.4.1百日咳疫苗原液检定
按本品种附录中2项进行。
2.1.4.2白喉类毒素原液检定
按“吸附白喉疫苗”中3.1项进行。
2.1.4.3破伤风类毒素原液检定
按“吸附破伤风疫苗”中3.1项进行。
2.2半成品
2.2.1配方
每1ml半成品中各种抗原成分含量如下: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 18μg PN
白喉类毒素 25Lf
破伤风类毒素 7Lf
2.2.2左剂配制
2.2.2.1配制氢氧化铝,可用三氯化铝加氨水法或三氯化铝加氢氧化钠法。用氨水配制者需透析除氨后使用,也可用其他适宜方法配制。
2.2.2.2配制成的氢氧化铝原液应为浅蓝色或乳白色的胶体是液,不应含有凝块或异物。
2.2.2.3氢氧化铝原液应取样测定氢氧化铝及氯化钠含量。
2.2.3合并及稀释
将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及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加入已稀释的佐剂内,调节pH值至5.8-7.2。
2.2.4半成品检定
按3.1项进行。
2.3成品
2.3.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3.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3.3规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元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应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价应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应不低于40IU。
2.3.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见Ⅻ A),应符合规定。
3.2成品检定
3.2.1鉴别试验
3.2.1.1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抽取本品按3.2.4.l进行,应产生相应抗体,或采用其他适宜的抗原抗体反应试验。
3.2.1.2白喉类毒素
可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进行:(1)疫苗注射动物应产生抗体(附录用Ⅺ C);(2)疫苗加构椽酸钠或碳酸钠将性剂溶解后,做絮状试验(附录对Ⅺ D),应出现絮状反应;
(3)疫苗经解聚液溶解佐剂后取上清,做凝胶免疫沉淀试验(附录规Ⅷ C),应出现免疫沉淀反应。
3.2.1.3破伤风类毒素
可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进行:(1)疫苗注射动物后应产生破伤风抗体(附录对Ⅺ B);(2)疫苗加入枸橼酸钠或碳酸钠将吸附剂溶解后做絮状试验(附录Ⅺ D),应出现絮状反应;(3)疫苗经解聚液溶解佐剂后取上清,做凝胶免疫沉淀试验(附录Ⅷ C),出现免疫沉淀反应。
3.2.2外现
振摇后应呈均匀乳白色混悬液,无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
3.2.3化学检定
3.2.3.1 pH值
应为5.8-7.2(附录Ⅴ A)。
3.2.3.2氯化钠含量
应为7.5-95g/L(附录Ⅶ G)。
3.2.3.3氢氧化铝含量
应为1.0-1.5mg/ml(附Ⅶ F)。
3.2.3.4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g/L(附录Ⅶ B)。
3.2.3.5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0.2g/L。(附录Ⅵ L)。
3.2.3.6戊二醇含量
应小于0.01g/L(附录Ⅵ l)
3.2.4效价测定
3.2.4.1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按“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中附录2进行。以适宜的稀释倍数稀释至第一个免疫剂量,再按5倍系列稀释。免疫时间为21天。每1次人用剂量的免疫效价应不低于4.0IU;95%可信眼的低限应不低于又2.0IU。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可进行复试,但所有的有效试验结果必须以几何平均值(如用概率分析法时,应用加权几何平均)来计算。达到上述要求即判为合格。
3.2.4.2白喉疫苗
每1次人用剂量中白喉类毒素的免疫效价应不低于30IU(附录Ⅺ C)。
3.2.4.3破伤风疫苗
每1次人用剂量中破伤风类毒素的免疫效价应不低于40IU(附录对Ⅺ B)。
3.2.5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2.6异性毒性检查
3.2.6.1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按本品种附录中2.5项进行。
3.2.6.2白喉、破伤风疫苗
用体重250-350g豚鼠,每批制品不少于4只。每只腹部皮下注射2.5ml,分两侧注射,每侧1.25ml,观察30天。注射部位可有浸润,经5-10天变成硬结,可能30天不完全吸收。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称体重,到期体重比注射前增加,局部无化脓、无坏死、无破伤风症状及无晚期麻痹症者为合格。
3.2.7性逆转试验
每批供试品置370℃周,按本品种附录中2.6项进行。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吸附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自百日咳原液脱毒之日起总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5附录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制造及检定要求
6使用说明
附录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制造及检定要求
本品系由百日咳杆菌的培养物或其上清液,经硫酸铵盐析和密度梯度离心法提取百日咳毒素(PT)和丝状血凝素(FHA)等有效组分,经脱毒制成。用于制备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制造
1.1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1.1.l菌种的名称
生产用菌种应采用百日咳Ⅰ相CS菌株或其他适宜菌株。
1.1.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规定。
1.1.3种子批菌种的检定
1.1.3.l培养特性
于包一姜(Bordet-Gengou)培养基或其他适宜培养基上培养,各菌株应具有典型的形态及生化特性。
1.1.3.2血清学试验
取经35-37℃培养40-48-48小时的菌苔,混悬于生理氯化钠溶液或PBS内,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是液,与Ⅰ相参考血清做定量凝集反应,凝集效价应达到血清原效价之半。同时与单价分型血清做定性凝集反应,其型别应与该菌种标定型别相同。
1.1.3.3皮肤坏死试验
取经 35-37℃培养40-48小时的菌苔,混悬于PBS内,并稀释成不同浓度的菌液;取家兔或豚鼠至少2只,分别用每一稀释度的菌液皮内注射0.1ml,经72小时观察注射部位的皮肤反应,如其中1只家兔或豚鼠在注射含菌40×107以下稀释度的部位出现出血性坏死者,为阳性反应,判为合格。
1.1.3.4毒力试验
用体重16-18g的小鼠至少3组,每组至少10只,在麻醉状态下从鼻腔滴入经培养20-24小时、以PBS稀释的菌液队0.5ml,观察14天,记录小鼠生死情况,按Reed-Muench法计算LD50,ILD50的菌数应不高于1.2×108。
1.1.3.5效价测定
按“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附录2进行。即先将原液稀释至成品的浓度后,以适宜的稀释倍数为第一个免疫剂量,再按5倍系列稀释,免疫21天后攻击。
1.2原液
1.2.1生产用种子
将工作种子批菌种启开后,接种于改良包一姜培养基或其他适宜培养基上,于35-37℃培养不超过72小时,第2代不超过48小时,然后接种于S-S(Stainer-Scholte)培养基或其他适宜培养基上,于35-37℃培养不超过48小时用于生产。传代菌种保存不得超过14天,工作种子批启开后用于生产时不应超过10代。
1.2.2生产用培养基
应选用经批准的培养基。
1.2.3培养
可采用静置培养法或发酵罐培养法,培养过程应取样做纯菌检查。
1.2.4收获和杀菌
培养物于对数生长期后期或静止期前期收获。在培养物中加入硫柳汞杀菌。
1.2.5纯化
采用硫酸被盐析和蔗糖密度梯度离心去除内毒素,收集PT、FHA有效组分。
1.2.6蛋白氮含量测定
依法测定(附录Ⅵ B第二法)。
L.2.7进制纯度测定
采用聚丙烯酸胺凝胶电泳或SDS-聚丙烯酸胺凝胶电泳检测,应显示主要含有PT和FHA两种组分,且批间比例应保持一致。PT和FHA等有效组分应不低于总蛋白含量的85%。
1.2.8脱毒和匀化
采用甲醛溶液或戊二醛溶液脱毒,然后用适宜方法除去脱毒剂,再经超声波匀化处理即为原液。
2检定
2.1染色镜检
取供试品的沉淀物,涂片染色镜检,不应有百日咳杆菌和其他细菌。
2.2效价测定
按“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附录2进行。即先将原液稀释至成品的浓度后,以适宜的稀释倍数为第一个免疫剂量,再按5倍系列稀释,免疫21天后攻击。
2.3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2.4不耐热毒素试验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至半成品浓度的2倍,用48-72小时龄的乳鼠至少4只,每只皮内注射0.025ml,或用体重2.5kg的家兔至少2只,每只皮内注射队1ml,观察4日,受试动物不得出现不耐热毒素引起的任何局部反应。
2.5特异性毒性检查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毒性参考品做3信系列稀释,将供试品稀释至与成品相同浓度。用体重14-16g NIH小鼠(雌性或雌雄各半),至少10只为一组,供试品和毒性参考品的每一稀释度各用一组,每只小鼠腹腔注射队0.5ml,分别进行2.5.l-2.5.3项试验。
2.5.l小鼠体重减轻试验
于注射前和注射后16小时分别称取小鼠体重,试验结果经统计学方法处理后,注射供试品的小鼠体重减轻毒性的活性应不高于10 BWDU/ml。
2.5.2小鼠白细胞增多试验
于注射后3日分别取小鼠末梢血进行白细胞计数。试验结果经统计学方法处理后,注射供试品的小鼠白细胞增多毒性的活性应不高于0.5LPU/ml。
2.5.3小鼠组胺致敏试验
于注射后4日,每只小鼠腹腔注射0.5ml溶液(含二盐酸组胶4mg或二磷酸组胺2mg),30分钟后分别测小鼠肛温。试验结果经统计学方法处理后,供试品的小鼠组胺致敏毒性的活性应不高于0.8HSU/ml。
2.6毒性逆转试验
每批供试品置37℃4周,然后按2.5.3项进行试验。
2.7热原检查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成半成品浓度的1/50,依法检查(附录Ⅻ D),应符合规定。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1ml。
3保存、运输及有效用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原液自脱毒之日起总有效期为3年。
吸附无细胞百日破联合疫苗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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