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吸附破伤风疫苗
名称: 吸附破伤风疫苗
汉语拼音: Xifu Poshangfeng Yimiao
英文名: Tetanus Vaccine,Adsorb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用破伤风梭状芽抱杆菌,在适宜的培养基中培养产生的毒素经甲醛脱毒、精制,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
用途: 用于预防破伤风。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1菌种名称 应采用产毒效价高、免疫力强的破伤风梭状芽抱杆菌。 2.1.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3种子批的传代 主种子批自启开后传代应不超过5代。工作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10代。 2.1.4种子批菌种的检定 2.1.4.1培养特性 本菌为专性厌氧菌,适宜生长温度为37℃。在疱肉液体培养基中培养,培养液呈浑浊、产生气体、具腐败性恶臭。在血琼脂平皿培养基培养,菌落呈弥漫生长。在半固体培养基穿刺培养,表现鞭毛动力。 2.1.4.2染色镜检 初期培养物涂片革兰染色镜检呈阳性,杆形菌体,少见芽孢。48小时以后培养物涂片革兰染色镜检,易转为阴性,可见芽孢,菌体呈鼓褪状,芽孢位于顶端为正圆形。 2.1.4.3生化反应 不发酵糖类,液化明胶,产生硫化氢;不还原硝酸盐(附录ⅩⅣ)。 2.1.4.4产毒试验 菌种经液体产毒培养基培养,培养物除菌过滤,取滤液0.1ml注射于体重18-22g小鼠的见根部皮下,至少4只。于注射后12-24小时观察小鼠,应出现尾部僵直竖起、后腿强直痉挛或全身肌肉痉挛等症状,甚至死亡。 2.1.4.5特异性中和试验 取适量产毒培养滤液与相应稀释的破伤风抗毒素经体外中和后,注射于体重为18-22g小鼠的腹部皮下,每只小鼠注射0.4ml,至少4只;同时取未结合破伤风抗毒素的培养滤液0.4ml,注射小鼠的腹部皮下,作为阳性对照。注射后每日观察,对照组小鼠应出现明显破伤风症状并死亡,试验组小鼠应存活。 2.1.5种子批保存 种子批应保存于2-8℃。 2.2类毒素原液 2.2.1毒素 2.2.1.1生产用种子 工作种子批生产前应检查菌种的全部特性,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工作种子批先在产毒培养基种子管中传2-3代,再转至产毒培养基菌种瓶中制成生产用种子。 2.2.1.2培养基 采用醋蛋白、黄豆蛋白、牛肉等蛋白质经加深水解后的培养基。 2.2.1.3产毒 毒素制造过程应严格控制杂菌污染,经显微镜检查或纯菌试验发现污染者应废弃。 毒素经除菌过滤后效价应不低于40Lf/ml。 2.2.2脱毒 2.2.2.1毒素或精制毒素的脱毒 毒素或精制毒素中加入适量甲醛溶液,置适宜温度进行脱毒。 2.2.2.2脱毒检查 每瓶取样,用体重300-400g豚鼠至少2只,每只皮下注射500Lf。精制毒素脱毒者可事先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成100Lf/ml,皮下注射5ml,于注射后第7天、第14天、第21天进行观察,动物不应有破伤风症状,到期每只动物体重不得较注射前减轻,且健存者为合格。体重减轻者应予复试。发生破伤风症状者,原液应继续脱毒。 2.2.2.3脱毒检查合格的类毒素应做絮状单位(Lf)测定。类毒素应为黄色或棕黄色透明液体。 2.2.3精制 2.2.3.1毒素或类毒素可用等电点沉淀、超滤、硫酸按盐析等方法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方法精制。 2.2.3.2用于精制的类毒素应透明,无肉眼可见之染菌。 2.2.3.3类毒素精制后应加0.1g/L硫柳汞防腐,并应尽快除菌过滤。 2.2.3.4用同一菌种、培养基制备的类毒素,在同 一容器内混合均匀后除菌过滤者为1批。 2.2.4类毒素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2.5保存与有效期 于2-8℃保存。类毒素原液自精制之日起或先精制后脱毒的制品从脱毒试验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6个月。 2.3半成品 2.3.1佐剂配制 2.3.1.1 配制氢氧化铝可用三氯化铝加氨水法或三氯化铝加氢氧化钠法,用氨水配制需透析除氨后使用。 2.3.1.2配制成的氢氧化铝原液应为浅蓝色或乳白色的胶体悬液,不应含有凝块或异物。 2.3.1.3氢氧化铝原液应测定氢氧化铝及氯化钠含量。 2.3.2吸附类毒素的配制 2.3.2.1每1ml应含类毒素7-10Lf。 2.3.2.2氢氧化铝含量应不高于3.0mg/ml。 2.3.2.3 可加0.05-0.10g/L硫柳汞作防腐剂。 2.3.3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规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破伤风类毒素效价不低于40IU。 2.4.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的规定。 3检定 3.1类毒素原液检定 3.1.1 pH值 应为6.6-7.4(附录Ⅴ A)。 3.1.2絮状单位(Lf)测定 依法测定(附录对Ⅺ D),应符合规定。 3.1.3纯度 每1mg蛋白氮应不低于1500Lf。 3.1.4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5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瓶原液取样等量混合,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为250Lf/ml,用体重250-350g 豚鼠4只,每只皮下注射2ml。于注射后第7天、第14天及第21天进行观察,局部无化脓、无坏死,动物不应有破伤风症状,到期每只动物体重比注射前增加者为合格。 3.1.6毒性逆转试验 每瓶原液取样,用PBS(pH7.0-7.4)分别稀释至7-10Lf/ml,放置37℃42天,注射250-350g体重的豚鼠4只,每只皮下注射5ml,于注射后第7天、第14天及第21天进行观察,动物不得有破伤风症状,到期每只动物体重比注射前增加为合格。3.2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见Ⅻ A),应符合规定。 3.3成品检定 3.3.1鉴别试验 可选择下列-种方式进行:(1)疫苗注射动物后应产生破伤风抗体(附录对Ⅺ B);(2)疫苗加入拘檬酸钠或碳酸钠将吸附剂溶解后做絮状试验(附录用Ⅺ D),应出现絮状反应;(3)疫苗经解聚液溶解佐剂后取上清,做凝胶免疫沉淀试验(附录见Ⅷ C),应出现免疫沉淀反应。 3.3.2外观 振摇后应为乳白色均匀悬液,无摇不散的凝块及异物。 3.3.3化学检定 3.3.3.1 pH值 应为6.0-7.0(附录Ⅴ A)。 3.3.3.2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30g/ml(附录见Ⅶ F)。 3.3.3.3氯化钠含量 应为7.5-9.5g/L(附录Ⅶ G)。 3.3.3.4 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g/L(附录Ⅶ B)。 3.3.3.5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0.2g/L。(附录Ⅵ L)。 3.3.4效价测定 每1次人用剂量(0.5ml)中破伤风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40IU(附录对Ⅺ B)。 3.3.5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6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亚批取样等量混合,用体重250-350g豚鼠4只,每只注射2.5ml于腹部皮下,注射后第7天、第14天及第21天各观察1次并称体重,动物不应有破伤风症状, 注射部位元化脓、无坏死,到期体重比注射前增加者为合格。 3.3.7稳定性试验 生产工艺有改变时应做稳定性试验。抽3批连续批号的供试品,保存于2-8℃,在有效期末进行效力检定、外观、pH值、特异性毒性试验,应符合规定。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分装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6个月。 5使用说明 吸附破伤风疫苗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