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吸附白喉疫苗
名称:
吸附白喉疫苗
汉语拼音:
Xifu Baihou Yimiao
英文名:
Diphtheria Vaccine,Adsorb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用白喉杆菌,在适宜的培养基中培养产生的毒素经甲醛脱毒、精制,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
用途:
用于6个月-12岁的儿童预防白喉。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1菌种名称
菌种为白喉杆菌PW8株或由PW8株筛选的产毒高、免疫力强的菌种。
2.1.2种子批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3种子批传代
主种子批自启开后传代不超过5代。
2.1.4种子批菌种的检定
2.1.4.1培养特性
在吕氏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灰白色、圆形突起、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在亚蹄酸钾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发黑色、具金属光泽。在血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呈灰白色、不透明、不产生α溶血素。
2.1.4.2染色镜检
革兰染色阳性,具异染颗粒;菌体呈一端或两端膨大、杆状,菌体排列呈栅栏状X形或Y形。
2.1.4.3生化反应
发酵葡萄糖、麦芽糖、半乳糖、糊精,均产酸不产气;不发酵蔗糖、甘露醇、乳糖、可溶性淀粉(附录ⅩⅣ)。
2.1.4.4特异性中和反应
接种在Elek’s琼脂培养基上,可见明显白色沉淀线。
2.1.5种子批的保存
种子批应于2-8℃保存。
2.2类毒素原液
2.2.1毒素
2.2.1.1生产用种子
工作种子批生产前应检查菌种的全部特性,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由工作种子批传代于适宜的培养基,然后传代至产毒培养基种子管2-3代,再传至产毒培养基菌种瓶制成。
2.2.1.2培养基
采用胰酶牛肉消化液培养基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培养基。
2.2.1.3毒素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杂菌污染,凡经镜检或纯菌试验发现污染者废弃。培养液经除菌过滤后,毒素效价应不低于150Lf/ml。
2.2.2精制
2.2.2.1可采用硫酸按、活性炭二段盐析法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方法精制。
2.2.2.2透析过程可加适量防腐剂,有肉眼可见染菌者应废弃。
2.2.2.3用同一菌种、培养基处方、精制方法制造的类毒素在同一容器内混合后除菌过滤者为一批。
2.2.3脱毒
2.2.3.1毒素或精制毒素中加人适量的甲醛溶液,置适宜温度进行脱毒。精制毒素亦可加适量赖氨酸后再加甲醛溶液脱毒。
2.2.3.2脱毒检查
每瓶类毒素或精制类毒素取样,用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分别稀释至100Lf/ml,用体重2.0kg左右的家兔2只,每只家兔分别皮内注射上述稀释样品各0.1ml及25倍稀释的锡克试验毒素0.1ml,另注射0.1ml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作为阴性对照,于96小时判定结果。样品注射部位须无反应或仅有极微反应,锡克毒素反应须为阳性,阴性对照应无反应。
2.2.3.3脱毒不完全者可继续脱毒,必要时可补加适量甲醛溶液。
2.2.3.4精制类毒素可加0.1g/L硫柳汞为防腐剂,毒素精制法制造的精制类毒素未除游离甲醛者可免加防腐剂。
2.2.4类毒素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2.5保存与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自脱毒试验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6个月。
2.3半成品
2.3.l佐剂配制
2.3.1.1配制氢氧化铝可用三氯化铝加氨水法或三氯化铝加氢氧化钠法,用氨水配制时需透析除氨后使用。
2.3.1.2配制成的氢氧化铝原液应为浅蓝色或乳白色的肢体是液,不应含有凝块或异物。
2.3.1.3氢氧化铝原液应测定氢氧化铝及氯化钠含量。
2.3.2吸附类毒素的配制
2.3.2.1含白喉类毒素30-50Lf/ml。
2.3.2.2氢氧化铝含量应不高于3.0mg/ml。
2.3.2.3可加0.05-0.1g/L的硫柳汞作为防腐剂。
2.3.2.4加入氯化钠至7.5-9.5g/L。
2.3.3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规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30IU。
2.4.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类毒素原液检定
3.1.1 pH值
应为6.4-7.4(附录Ⅴ A)。
3.1.2絮状单位(Lf)测定
依法检查(附录Ⅸ D),应符合规定。
3.1.3纯度
每1mg蛋白氮应不低于1500Lf。
3.1.4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5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瓶原液取样,等量混合,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成50Lf/ml,用体重250-350g豚鼠4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5ml,观察30天。前5日注意观察注射局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称体重。观察期间每只动物体重不得持续下降,到期每只动物体重应比注射前增加,注射局部无坏死,无连片脱皮、无脱毛,后期不得有麻痹症状。
3.1.6毒性逆转试验
每瓶原液取样,用PBS(pH7.0-7.4)分别稀释至30-50Lf/mg,置37℃42天,用体重2.0kg左右的家兔2只,于每只家兔背部分别皮内注射上述稀释原液各队0.1ml及25倍稀释的锡克试验毒素0.1ml,另注射0.1ml PBS作为阴性对照,于72小时判定结果。原液注射部位红肿反应直径应不高于15mm,锡克毒素反应须为阳性,阴性对照应无反应。
3.2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成品检定
3.3.1鉴别试验
可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进行:(1)疫苗注射动物应产生抗体(同3.3.4效价测定);(2)疫苗加拘橼酸钠或碳酸钠将佐剂溶解后,做絮状试验(附录Ⅺ D),应出现絮状反应;(3)疫苗经解聚液溶解佐剂后取上清,做凝胶免疫沉淀试验(附录Ⅷ C),应出现免疫沉淀反应。
3.3.2外现
振摇后为乳白色均匀悬液,无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
3.3.3化学检定
3.3.3.1 pH值
应为6.0-7.0(附录Ⅴ A)。
3.3.3.2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3.0mg/ml(附录Ⅶ F)。
3.3.3.3氯化钠含量
应为人7.5-9.5g/L(附录Ⅶ G)。
3.3.3.4硫柳汞含量
含量应不高于0.1g/L(附录Ⅶ B)。
3.3.3.5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外0.2g/L(附录Ⅵ L)。
3.3.4效价测定
每1次人用剂量中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30IU(附录Ⅺ C)。
3.3.5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6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亚批取样等量混合,用体重250-350g豚鼠4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2.5ml,观察30天,注射部位可有浸润,经5-10天变成硬结,30天可吸收不完全。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称体重,到期每只豚鼠体重比注射前增加,无晚期麻痹症者为合格。
3.3.7稳定性试验
生产工艺有改变时应做稳定性试验。抽3批连续批号的供试品,保存于2-8℃,在有效期末进行外观、pH值、特异性毒性及效价检定,应符合规定。
4保存、运输及有效用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分装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5使用说明
吸附白喉疫苗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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