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吸附白喉疫苗
名称: 吸附白喉疫苗
汉语拼音: Xifu Baihou Yimiao
英文名: Diphtheria Vaccine,Adsorb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用白喉杆菌,在适宜的培养基中培养产生的毒素经甲醛脱毒、精制,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
用途: 用于6个月-12岁的儿童预防白喉。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1菌种名称 菌种为白喉杆菌PW8株或由PW8株筛选的产毒高、免疫力强的菌种。 2.1.2种子批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3种子批传代 主种子批自启开后传代不超过5代。 2.1.4种子批菌种的检定 2.1.4.1培养特性 在吕氏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灰白色、圆形突起、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在亚蹄酸钾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发黑色、具金属光泽。在血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呈灰白色、不透明、不产生α溶血素。 2.1.4.2染色镜检 革兰染色阳性,具异染颗粒;菌体呈一端或两端膨大、杆状,菌体排列呈栅栏状X形或Y形。 2.1.4.3生化反应 发酵葡萄糖、麦芽糖、半乳糖、糊精,均产酸不产气;不发酵蔗糖、甘露醇、乳糖、可溶性淀粉(附录ⅩⅣ)。 2.1.4.4特异性中和反应 接种在Elek’s琼脂培养基上,可见明显白色沉淀线。 2.1.5种子批的保存 种子批应于2-8℃保存。 2.2类毒素原液 2.2.1毒素 2.2.1.1生产用种子 工作种子批生产前应检查菌种的全部特性,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由工作种子批传代于适宜的培养基,然后传代至产毒培养基种子管2-3代,再传至产毒培养基菌种瓶制成。 2.2.1.2培养基 采用胰酶牛肉消化液培养基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培养基。 2.2.1.3毒素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杂菌污染,凡经镜检或纯菌试验发现污染者废弃。培养液经除菌过滤后,毒素效价应不低于150Lf/ml。 2.2.2精制 2.2.2.1可采用硫酸按、活性炭二段盐析法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方法精制。 2.2.2.2透析过程可加适量防腐剂,有肉眼可见染菌者应废弃。 2.2.2.3用同一菌种、培养基处方、精制方法制造的类毒素在同一容器内混合后除菌过滤者为一批。 2.2.3脱毒 2.2.3.1毒素或精制毒素中加人适量的甲醛溶液,置适宜温度进行脱毒。精制毒素亦可加适量赖氨酸后再加甲醛溶液脱毒。 2.2.3.2脱毒检查 每瓶类毒素或精制类毒素取样,用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分别稀释至100Lf/ml,用体重2.0kg左右的家兔2只,每只家兔分别皮内注射上述稀释样品各0.1ml及25倍稀释的锡克试验毒素0.1ml,另注射0.1ml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作为阴性对照,于96小时判定结果。样品注射部位须无反应或仅有极微反应,锡克毒素反应须为阳性,阴性对照应无反应。 2.2.3.3脱毒不完全者可继续脱毒,必要时可补加适量甲醛溶液。 2.2.3.4精制类毒素可加0.1g/L硫柳汞为防腐剂,毒素精制法制造的精制类毒素未除游离甲醛者可免加防腐剂。 2.2.4类毒素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2.5保存与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自脱毒试验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6个月。 2.3半成品 2.3.l佐剂配制 2.3.1.1配制氢氧化铝可用三氯化铝加氨水法或三氯化铝加氢氧化钠法,用氨水配制时需透析除氨后使用。 2.3.1.2配制成的氢氧化铝原液应为浅蓝色或乳白色的肢体是液,不应含有凝块或异物。 2.3.1.3氢氧化铝原液应测定氢氧化铝及氯化钠含量。 2.3.2吸附类毒素的配制 2.3.2.1含白喉类毒素30-50Lf/ml。 2.3.2.2氢氧化铝含量应不高于3.0mg/ml。 2.3.2.3可加0.05-0.1g/L的硫柳汞作为防腐剂。 2.3.2.4加入氯化钠至7.5-9.5g/L。 2.3.3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规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30IU。 2.4.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类毒素原液检定 3.1.1 pH值 应为6.4-7.4(附录Ⅴ A)。 3.1.2絮状单位(Lf)测定 依法检查(附录Ⅸ D),应符合规定。 3.1.3纯度 每1mg蛋白氮应不低于1500Lf。 3.1.4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5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瓶原液取样,等量混合,用生理氯化钠溶液稀释成50Lf/ml,用体重250-350g豚鼠4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5ml,观察30天。前5日注意观察注射局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称体重。观察期间每只动物体重不得持续下降,到期每只动物体重应比注射前增加,注射局部无坏死,无连片脱皮、无脱毛,后期不得有麻痹症状。 3.1.6毒性逆转试验 每瓶原液取样,用PBS(pH7.0-7.4)分别稀释至30-50Lf/mg,置37℃42天,用体重2.0kg左右的家兔2只,于每只家兔背部分别皮内注射上述稀释原液各队0.1ml及25倍稀释的锡克试验毒素0.1ml,另注射0.1ml PBS作为阴性对照,于72小时判定结果。原液注射部位红肿反应直径应不高于15mm,锡克毒素反应须为阳性,阴性对照应无反应。 3.2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成品检定 3.3.1鉴别试验 可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进行:(1)疫苗注射动物应产生抗体(同3.3.4效价测定);(2)疫苗加拘橼酸钠或碳酸钠将佐剂溶解后,做絮状试验(附录Ⅺ D),应出现絮状反应;(3)疫苗经解聚液溶解佐剂后取上清,做凝胶免疫沉淀试验(附录Ⅷ C),应出现免疫沉淀反应。 3.3.2外现 振摇后为乳白色均匀悬液,无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 3.3.3化学检定 3.3.3.1 pH值 应为6.0-7.0(附录Ⅴ A)。 3.3.3.2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3.0mg/ml(附录Ⅶ F)。 3.3.3.3氯化钠含量 应为人7.5-9.5g/L(附录Ⅶ G)。 3.3.3.4硫柳汞含量 含量应不高于0.1g/L(附录Ⅶ B)。 3.3.3.5游离甲醛含量 应不高于外0.2g/L(附录Ⅵ L)。 3.3.4效价测定 每1次人用剂量中白喉类毒素效价应不低于30IU(附录Ⅺ C)。 3.3.5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6特异性毒性检查 每亚批取样等量混合,用体重250-350g豚鼠4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2.5ml,观察30天,注射部位可有浸润,经5-10天变成硬结,30天可吸收不完全。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称体重,到期每只豚鼠体重比注射前增加,无晚期麻痹症者为合格。 3.3.7稳定性试验 生产工艺有改变时应做稳定性试验。抽3批连续批号的供试品,保存于2-8℃,在有效期末进行外观、pH值、特异性毒性及效价检定,应符合规定。 4保存、运输及有效用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分装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5使用说明 吸附白喉疫苗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