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名称: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汉语拼音: Shuangjia Shenzonghezheng Chuxuere Miehuoyimiao
英文名: Haemorrhagic Fever With RenalSyndrome Bivat Vaccine,Inactirat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用Ⅰ型和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简称出血热)病毒分别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后制成。
用途: 用于预防Ⅰ型和Ⅱ型肾综合征出血热。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原代沙鼠肾细胞。 2.1.1细胞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 2.1.2细胞制备 选用10-20日龄沙鼠,无菌取肾,剪碎,经胰蛋白酶消化分散细胞,接种培养瓶,用MEM等适宜的培养基培养。 2.2毒种 2.2.1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毒株为I型出血热病毒Z1O株和Ⅱ型出血热病毒Z37株。 2.2.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 病毒接种鼠脑制备原始及生种子批,主种于批毒种接种原代沙鼠肾细胞制备工作种子批。Ⅰ型病毒Z10株原始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第12代,主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3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8代;Ⅱ型病毒Z37株原始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0代,主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1代,工作种子批应不超过第16代。 2.2.3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生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1-2.3.4项检定。 2.2.3.1鉴别试验 各型毒种分别与已知的相应型别的出血热病毒免疫血清等量混合,置37℃水浴90分钟,接种Vero-Eo-单层细胞,观察10-14天,以免疫荧光法测定,中和指数应大于1000。 2.2.3.2病毒滴定 取毒种10倍系列稀释,接种Vero-E6细胞进行病毒滴定,滴度应不低于6.0lg CCID50/ml(荧光法),或接种2-3日龄乳鼠或25-30日龄沙鼠,进行脑内毒力滴定,滴度应不低于7.0 lg LD50/ml。 2.2.3.3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2.2.3.4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2.2.3.5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2.2.3.6免疫原性检查 取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双价原疫苗,接种2kg左右的白色家兔4只,每只后腿肌内注射1.0ml,7天后以同法再免疫1次。第一次免疫后4周采血分离血清,用蚀斑减少中和试验测中和抗体,试验用病毒为76-118株或UR株;同时用参考血清作对照,每只家兔的Ⅰ型和Ⅱ型中和抗体滴度均应不低于1:10。 2.2.4毒种保存 毒种应于-60℃以下保存;液体工作种子批毒种于-60℃以下保存不得超过1年。 2.3单价原液 2.3.1细胞制备 同2.1.2项。 2.3.2培养液 培养液为加入适量灭能小牛血清的MEM或其他适宜培养液。小牛血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附录Ⅻ D)。 2.3.3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2.3.4病毒接种和培养 当细胞培养成致密单层后,分别接种出血热病毒Ⅰ型乙。株或Z37型Z37株毒种,在适宜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弃去培养液,用PBS冲洗去除小牛血清,加入适量维持液继续培养3-5天。 2.3.5病毒收获 收获前用荧光抗体法检查细胞的病毒感染率,应在95%以上。收获培养液,即为单价病毒收获液。 2.3.6单价病毒收获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7病毒灭活 病毒收获液中按1:400O的比例加入β-丙内酯和终浓度不高于0.10mg/ml的硫柳汞,置2-8℃7天或2-8℃过夜再放置37℃2小时,以灭活病毒和水解β-丙内酯。 2.3.8合并 合并检定合格的灭活的病毒收获液,经离心、过滤并加入适量的人血白蛋白作为保护剂,即为单价原液。 2.3.9单价原液检定 按3.2项进行。 2.4半成品 2.4.1配制 等量混合经检定合格的I型和Ⅱ型出血热病毒原液,加入终浓度不高于0.70mg/ml的氢氧化铝佐剂吸附,即为半成品。 2.4.2半成品检定 按3.3项进行。 2.5成品 2.5.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5.3规格 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 2.5.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单价病毒收获液检定 3.1.1病毒滴定 将病毒收获液10倍系列稀释,取至少3个稀释度,分别接种Vero-E6细胞或沙鼠肾单层细胞,置适宜温度下培养7天左右,以免疫荧光染色法测定病毒滴度,应不低于6.0lg CCID50/ml。 3.1.2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3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3.2单价原液检定 3.2.1病毒灭活验证试验 按灭活后病毒收获液总量的0.1%取样,透析后接种Vero--E6细胞,连续传3代,每10-14天传1代,每代以免疫荧光法检查病毒,结果均应为阴性。 3.2.2抗原量测定 可采用反向间接血凝试验进行抗原量测定,应不低于1:64。 3.2.3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 采用酶联免疫法,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50ng/剂。 3.2.4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4成品检定 3.4.1鉴别试验 按2.2.3.6项进行,应符合规定。当效价测定不合格时,鉴别试验不成立。 3.4.2外观 应为橘红色微浑浊液体,久置形成可摇散的沉淀,无异物。 3.4.3化学检定 3.4.3.1 pH值 应为7.0-8.0(附录Ⅴ A)。 3.4.3.2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0mg/1(附录Ⅶ B)。 3.4.3.3氢氧化铝含量 应不高于0.70mg/ml(附录Ⅶ F)。 3.4.4效价测定 按动2.2.3.6项进行。免疫4只家兔,每只家兔对Ⅰ型和Ⅱ型出血热病毒的中和抗体滴度均不应低于1:10。 3.4.5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于37℃放置7天,按2.2.3.6项进行效价测定。如合格,视为效价测定合格。 3.4.6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4.7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不高于100EU/剂(附录Ⅻ E凝胶限量试验)。 3.4.8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6个月 。 5使用说明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