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人凝血因子Ⅷ
名称:
人凝血因子Ⅷ
汉语拼音:
Ren NingxueyinziⅧ
英文名:
Human Coagulation Factor Ⅷ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由健康人新鲜冰冻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灭活处理、冻干制成。含适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治疗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制造
2.1原料血浆
2.1.1血浆的采集及质量应符合“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的规定。
2.1.2血浆应无凝块、无纤维蛋白析出,非脂血,无溶血。
2.1.3在采集时应减少皮肤损伤,保持血流通畅,并与抗凝剂充分混合,用塑料袋采集。
2.1.4低温冰冻的血浆保存期应不超过6个月。
2.2原液
2.2.1健康人新鲜冰冻血浆采用经批准的生产工艺制得冷沉淀,经分离、纯化而成。生产过程中不得加入防腐剂或抗生素。
2.2.2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半成品
2.3.1配制
按成品规格配制,并加入适宜稳定剂。
2.3.2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分装后的制品应立即冻结。冻干过程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真空封口。
2.4.3规格
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Ⅷ可为 50IU、100IU、200IU、250IU、300IU、400IU、500IU、1000IU。
2.4.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2.5病毒去除和灭活
生产过程中应采用经批准的方法去除和灭活脂包膜和非脂包膜病毒。如用灭活剂(如有机溶剂、去污剂)灭活病毒,则应规定对人安全的灭活剂残留量限值。
3检定
3.1原液检定
3.1.1 pH值
应为6.5-7.5(附录Ⅴ A)。
3.1.2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
依法测定(附录Ⅹ N)。
3.1.3人凝血因子Ⅷ比活性
每1g蛋白质应不低于1.0IU。
3.2半成品检定
3.2.1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D),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人凝血因子Ⅷ 10IU,应符合规定。
3.2.2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成品检定
除真空度、复溶时间、水分测定、装量差异检查外,应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其余各项检定。
3.3.1鉴别试验
依法检查(附录Ⅷ C),仅与抗人的血清产生沉淀线,与抗马、抗牛、抗猪、抗羊血清不产生沉淀线。
3.3.2物理检查
3.3.2.1外观
应为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溶液应为无色澄清液体,可带轻微乳光。
3.3.2.2真空度
用高频火花真空测定器测定,瓶内应出现蓝紫色辉光。
3.3.2.3复溶时间
将供试品平衡至25-37℃,按标示量加入25-37℃灭菌注射用水,轻轻摇动,应于30分钟内完全溶解。
3.3.2.4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附录Ⅴ B),除允许有微量细小蛋白颗粒外,其余应符合规定。
3.3.2.5装量差异
按附录I A中装量差异项进行检查,应符合规定。
3.3.3化学检定
3.3.3.1水分
应不高于3.0%(附录Ⅶ D)。
3.3.3.2 pH值
应为6.5-7.5(附录Ⅴ A)。
3.3.3.3钠离子含量
应不高于160mmol/L(附录Ⅶ J)。
3.3.3.4 枸橼酸离子含量
如加枸橼酸钠作稳定剂,应不高于25mmol/L(附录Ⅶ H第一法)。
3.3.3.5聚乙二醇(PEG)残留量
采用PEG分离法制备的制品,应不高于0.5g/L(附录Ⅵ G)。
3.3.4效价测定
根据每1ml人凝血因子Ⅷ活性(附录Ⅹ N)及标示装置(L)计算每瓶人凝血因子见效价,应为标示量的80%-140%。
3.3.5比活性
每1g蛋白质应不低于1.0IU。如加入蛋白类稳定剂,可免做该项测定。
3.3.6抗A、抗B血凝素
应不高于1:64(附录Ⅸ J)。
3.3.7 HBsAg
按试剂盒说明书测定,应为阴性。
3.3.8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9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F),豚鼠注射剂量为每只15IU,小鼠注射剂量为每只1.5IU,应符合规定。
3.3.10热原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D),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人凝血因子Ⅷ 10IU,应符合规定。
3.3.11根据病毒灭活方法,应增加相应的检定项目。如采用磷酸三丁酯和聚山梨酯80灭活病毒,则应检测磷酸三丁酯和聚山梨酯80残留量。
3.3.11.1磷酸三丁酯残留量
应不高于10μg/ml(附录Ⅵ J)。
3.3.11.2聚山梨酯80残留量
应不高于100μg/ml(附录 Ⅵ H)。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8℃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分装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5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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