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05版收载品种: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名称: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汉语拼音: Donggan Renyong Kuangquanbing Yimiao(VerO XibaO)
英文名: Rabies Vaccine(Vero Cell)for Human Use,Freeze-dried
药物组成: 本品系用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接种于Vero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灭活病毒、浓缩、纯化后,加入适宜稳定剂冻干制成。
用途: 用于预防狂犬病。
中西药分类: 生物制品(预防类)
生物制品制备: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有关要求。 2制造 2.1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为Vero细胞。 2.1.1细胞管理及检定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规定。各细胞种子批代次应不超过批准的限定代次。 取自同批工作细胞库的1支或多支细胞管,经复苏扩增后的细胞仅用于一批疫苗的生产。 2.1.2细胞制备 取工作细胞库中的1支或几支细胞管,细胞复苏、扩增至接种病毒的细胞为一批。将复苏后的单层细胞用胰蛋白酶或其他适宜的消化液进行消化,分散成均匀的细胞,加入适宜的培养液混合均匀,置37℃培养成均匀单层细胞。 2.2毒种 2.2.1名称及来源 生产用毒种为狂病毒固定毒CTN-IV、aGV株或其他经Vero细胞适应的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株。 2.2.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规定。各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批准的限定代次。 2.2.3种子批毒种的检定 主种子批应进行以下全面检定,工作种子批应至少进行2.2.3.1-2.2.3.4项检定。 2.2.3.l鉴别试验 用小鼠脑内中和试验鉴定毒种的特异性,中和指数应不低于500。 2.2.3.2病毒滴定 每个稀释度脑内接种体重为11-139小鼠至少6只,病毒滴度应不低于7.5lg LD50/ml。 2.2.3.3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2.2.3.4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B),应符合规定。 2.2.3.5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2.2.3.6免疫原性检查 用主种子批毒种制备原疫苗,腹腔注射体重为12-14g小鼠,每只0.5ml, 7天后重复接种 1次。于第 1次免疫后的第14天,用10倍系列稀释的CVS病毒脑内攻击,每只0.03ml,每个稀释度 10只小鼠。同时,取同体重的未免疫小鼠,用10倍系列稀释的CVS病毒脑内攻击作对照,每个稀释度10只小鼠,每只0 03ml。保护指数应不低于 100。 22.4毒种保存 毒种应于-60℃以下保存,液体工作种子批毒种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年。 2.3原液 2.3.1细胞制备 同2.1.2项。 2.3.2培养液 培养液为含适量灭能小牛血清的MEM、199或其他适宜培养液。小牛血清的质量应符合要求(附录ⅩⅢ D)。 2.3.3对照细胞病毒外源因子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C),应符合规定。 2.3.4病毒接种和培养 按 0.01-0.1 MOI或终浓度为4.5-5.5lg LD50/ml接种狂犬病病毒,置适宜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奔去培养液,用PBS冲洗去除小牛血清,加入适量维持液,置33-35℃继续培养。 2.3.5病毒收获 经培养适宜时间,收获病毒液,各次收获的病毒液为病毒单次收获液,根据细胞生长情况,可多次收获病毒液。 2.3.6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7病毒灭活 病毒收获液按1:4000的比例加入β-丙内酯,置适宜温度下一定时间内灭活病毒。 2.3.8合并、浓缩、纯化 2.3.8.1合并及超滤浓缩 同批细胞生产的多次病毒收获液可在严格无菌操作的条件下合并为一批,经超滤或其他适宜方法适当浓缩。 2.3.8.2纯化 经浓缩并检定合格的病毒液以往色谱或其他适宜的方法纯化,纯化后加入适量人血白蛋白作为稳定剂及一定量硫柳汞作为防腐剂,即为原液。 2.3.9原液检定 按3.2项进行。 2.4半成品 2.4.1配制 根据蛋白质含量及抗原量进行配制,总蛋白质含量应不高于120μg/剂,即为半成品。 2.4.2半成品检定 按3.3项进行。 2.5成品 2.5.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5.2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5.3规格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2.5.4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检定 3.1单次病毒收获液检定 3.1.1病毒滴定 按2.2.3.2项进行,病毒滴度应不低于6.0lg LD50/ml。 3.1.2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1.3支原体检查 依法检查(附Ⅻ B),应符合规定。 3.2原液检定 3.2.1抗原含量 采用适宜的方法检测抗原含量。 3.2.2病毒灭活验证试验 取病毒灭活后的本品,脑内接种体重为11-13g小鼠20只,每只0.03ml,观察14天,应全部健存(3天内死亡的不计)。 3.2.3蛋白质含量 取纯化后未加入人血白蛋白的本品,依法测定,应不高于120μg/剂(附录Ⅵ B第二法)。 3.2.4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 采用酶联免疫法,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50ng/剂。 3.2.5Vero细胞DNA残留量 应不高于100pg/ 剂(附录Ⅸ B)。 3.2.6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3半成品检定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3.4成品检定 除水分测定外,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以下各项检定。 3.4.1鉴别试验 按3.4.4项进行,应符合规定。效价测定不合格时,鉴别试验不成立。 3.4.2外观 应为白色疏松体,复溶后应为澄明液体,无异物。 3.4.3化学检定 3.4.3.1 pH值 应为7.2-8.0(附录Ⅴ A)。 3.4.3.2水分 应不高于3.0%(附录Ⅶ D)。 3.4.3.3硫柳汞含量 应不高于0.10mg/ml(附Ⅶ B)。 3.4.4效价测定 应不低于2.5IU/剂(附录Ⅺ A)。 3.4.5热稳定性试验 疫苗出厂前应进行热稳定性试验。于37℃放置14天后,按3.4.4项进行效价测定。如合格,视为效价测定合格。 3.4.6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Ⅻ A),应符合规定。 3.4.7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F),应符合规定。 3.4.8细菌内毒素检查 应不高于100EU/剂(附录Ⅻ E凝胶限量试验)。 4保存、运输及有效用 于8℃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自效价测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6个月。 5使用说明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m细胞)使用说明